新闻资讯

法理融情理 公正暖人心——致敬耒阳市人民法院吴小松法官

2026-05-26 16:50:38 [返回列表]

作为一名执业律师,办理过很多起案件,也见过不少机械套用法条、只认书面协议的裁判。但这一次,湖南耒阳市人民法院吴小松法官审理的抚养费纠纷案,让我真切感受到:好法官,既守得住法律底线,又体恤得了人间不易;好判决,既有法理尺度,更有民生温度。

法理融情理 公正暖人心——致敬耒阳市人民法院吴小松法官(图1)

  本案的被告是一名外卖骑手,靠跑单谋生,收入全看天气、订单和体力,没有底薪、没有社保,属于典型的灵活就业群体。之前他和妻子协议离婚,为了尽快办手续,也为了顾全面子,在离婚协议里承诺: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。

  可现实很残酷。跑外卖的收入极不稳定,行情差、天气坏、身体累,收入就断崖式下跌。除去房租、生活费、车辆损耗,他实在扛不住每月3000元的压力,无奈拖欠了一年多抚养费。

  女方拿着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,以孩子名义起诉,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全部抚养费36万余元。

  从纯“书面办案”的角度,原告的诉求似乎站得住脚——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,合法有效,按约履行天经地义。换作只看条文的法官,完全可以直接支持原告诉请,判被告一次性给钱、全额按3000元执行。

  但吴小松法官没有这么做。

  庭审中,吴法官没有“唯协议论”,也没有苛责被告当初的草率承诺,而是耐心、细致地核查了全部证据:逐笔核对被告的外卖接单流水、收入明细、日常开支凭证;反复询问被告的职业特性、收入波动原因、家庭负担;同时也充分听取了我方代理意见,深入考量本地生活水平、孩子实际需求。

法理融情理 公正暖人心——致敬耒阳市人民法院吴小松法官(图2)

  吴法官非常清醒:抚养费不是“面子债”,不是“协议债”,而是要保障孩子长期、稳定生活的法定责任,同时也不能把一个普通劳动者逼上绝路。

  如果机械判决,让一名外卖骑手一次性拿36万,或强行每月3000元,看似维护了协议,实则会彻底压垮他——他会负债、会失业、会丧失劳动能力,最后孩子一分抚养费都拿不到,反而害了孩子。

  最终,吴小松法官作出了一份既合法合规,又体谅普通人的难处,特别接地气,让人心里暖暖的公正判决:

  1. 驳回原告要求一次性支付36万抚养费的全部诉讼请求;

  2. 结合被告实际收入、本地生活标准,将抚养费调整为每月1500元;

  3. 判令按月支付,直至孩子成年。

  这份判决,没有偏袒任何一方,却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、案结事了:既保障了孩子的基本生活,又体恤了灵活就业者的生存不易;既尊重了法律原则,又守住了司法为民的初心。

  在很多人觉得司法冰冷、法条刻板的今天,吴小松法官用这样一份有温度、有尺度、有情怀的判决,告诉我们:司法公正,从来不是机械照搬条文,而是在规则之内,最大限度平衡各方权益,体谅普通人的难处。

  作为代理律师,我由衷敬佩耒阳市人民法院吴小松法官的专业素养、人文情怀与责任担当。他用审慎的审理、公正的裁量,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:司法的温度,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,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
  这样的好法官,值得我们点赞;这样的好判决,值得我们致敬!(文/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)


(许小军)

责编:金柯

复核:xuxiaojun

监审:恒道

Image


×